高虹安坚称自己没贪污拼无罪复职 否认用人头诈领助理费!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涉嫌在担任民代期间浮报助理酬金和加班费,一审被判7年4个月。二审将于12月16日宣判。如果合议庭认为她挪用的费用不属于“薪水或公款”,不构成贪污罪并改判无罪,高虹安将能够复职,并影响蓝绿白三党在明年新竹市长选举中的布局。

高虹安于2022年当选新竹市长,但在2023年因涉嫌诈领助理费被起诉。一审判决她有期徒刑7年4个月,并褫夺公权4年,随后台当局内务部门将其停职,高虹安也退出了民众党。
在台湾高等法院进行的言词辩论中,高虹安辩称,全台有关诈领助理费的判决超过200多起,法律适用存在争议。她强调自己没有用人头诈领助理费,这些助理确实有加班工作,且零用金制度并非她发明,而是采用了其他民代办公室的做法。她坚称自己没有贪污行为,个人支付的费用已经超过了被认定的贪污金额,请求判决无罪。
律师表示,如果合议庭认为高虹安不构成贪污罪但构成伪造文书罪,希望判处易科罚金之刑,以免影响她的从政之路。
这起官司不仅关系到明年底的县市长选举,还涉及对民代助理费的法律定义。根据地方制度法第78条规定,县市长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经第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需停职,由副县市长代理。但如果二审改判无罪,在其任期届满前可以复职。因此,一旦法院在12月16日宣判时认定高虹安未触犯贪污重罪,她有望回归市长职务。高虹安坚称自己没贪污拼无罪复职 否认用人头诈领助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