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曲靖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一份行政处罚引起了关注。据微信公众号“罗平城管”消息,该局环卫中队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鲁布革大道某餐厅门前有人用三轮车收泔水。执法人员迅速响应,现场查获王某用两辆三轮车私自收运了10余个泔水桶的厨余垃圾。

经核实,王某收运厨余垃圾用于喂养猪。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产生和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法规对王某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王某积极配合调查,态度良好,主动承认错误,并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
此前,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发布通告,并向城区相关单位和个人送达书面通知,呼吁各单位和个人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处置餐厨垃圾,避免因小利触碰法律。
有网友质疑,在农村地区泔水喂猪是常见现象,且多年来未出现明显健康问题。对此,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已不允许私自回收泔水,未经处理的泔水不能用于喂猪,一旦被发现会面临罚款。
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已有公司在罗平县主城区免费回收泔水,每天产生的超10吨厨余垃圾统一运至曲靖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此举旨在杜绝泔水用于喂猪,特别是自非洲猪瘟疫情出现以来,相关规定更加严格。泔水中含有较多病菌,食用这类猪肉可能引发其他病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