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甘肃兰州,张女士与两位朋友在小区地下车库准备取车时,突然遭遇两只未牵绳的大型犬冲来扑咬。
现场监控及当事人描述显示,两只狗体型巨大,一白一灰,行为激动,直接冲向三人,导致现场一度混乱。
张女士称,同行三人中有一位朋友已怀孕六个月,事发时受到严重惊吓。
为保护同伴,张女士用随身携带的手提袋阻挡犬只。
狗主人在现场并未对三人表示歉意,也未主动安抚或道歉。
张女士表示,狗主人态度冷漠,全程未承认责任。
事件发生后,张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警。
据网友比对和描述,其中一只白色大型犬疑似为巨型贵宾犬。
目前警方已介入处理,事件具体细节仍在调查中。
相关话题引发公众对宠物犬管理问题的广泛关注。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狗狗再温顺也不能不牵绳,尤其是在地下车库这种封闭空间。
孕妇受惊吓对大人和宝宝都不好,希望狗主人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道歉并加强管理。
也有网友认为,理解爱狗的心情,但公共安全更重要。特别是在有孕妇、小孩或老人的地方,牵绳是最基本的尊重。

那么,狗主人未牵绳且不道歉,是否构成法律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即便犬只未实际咬伤人,但因未牵绳导致他人受惊、产生心理恐惧或身体不适(如孕妇受惊可能影响胎儿),仍可能构成
“损害”。
同时,《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重点管理区内犬只需佩戴犬牌、束犬绳(长度不超过
1.5
米),违者可被行政处罚。
因此,狗主人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被城管或公安部门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