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文明交通,携手共创”。我们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但有时候,即使绿灯亮起也不能通过。例如,在交叉口遇到拥堵时,机动车“闯绿灯”就属于违法行为。
前不久在江西南昌红谷滩某路口,一辆公交车横在道路中央,阻止了绿灯通行的纵向车辆。交警发现道路拥堵后,立即调派附近警力对路口交通进行疏导,经过十几分钟的努力,路口交通才恢复正常。类似的情况在城市的早晚高峰更为常见。南京路营口道交叉口是天津市的一个主要交叉口,每天早晚高峰期间,车流密集,交通压力大。在这种情况下,路口中间会压车,导致其他相位车辆无法通行,各个道路的通行状况都会受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违反这一规定可能会被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并记2分的处罚。“闯绿灯”不仅影响通行效率,还会打乱原有的信号灯控制计划,导致信号灯周期内无法有效清空交叉口内的车辆。这样其他方向的车辆就无法正常进入交叉口,从而降低了整个交叉口的通行效率。尤其是在交通拥堵时,车辆为了赶在红灯前通过交叉口,可能会加速,增加了与行人、自行车的碰撞风险。
为规范路口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风险,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试点非机动车停止线后移管理措施。具体来说,就是根据路口大小不同,将非机动车道停止线后移3至5米,设置出停车缓冲区域,同步增加表示禁止停车的黄色网格线和“停车不越线”提示文字。目前,全市已有130余处路口完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