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捕猎、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均涉嫌刑事犯罪。警方介绍,此案成功摧毁了一个作案多年的犯罪团伙,并斩断了一条从四川延伸至山东的非法贩卖猕猴利益链。
2018年12月,四川达州宣汉县公安局接到线索:两名湖南籍男子在四川巴中通江境内非法猎捕10只野生猕猴,通过一名达州宣汉籍男子转手,非法出售至川渝交界处的一个猕猴养殖场。原宣汉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立案侦查,锁定关键人物赖某伟。赖某伟曾在万源开办果子狸养殖场,后被关停。他在重庆市城口县还有一家规模较大的猕猴养殖场,养殖了1000多只猕猴。
警方调查发现,赖某伟有重大嫌疑,决定对其进行布控。然而,嫌疑人警觉隐藏了关键证据,几次布控均以失败告终。随后,警方重新整理侦查思路,前往重庆城口县一处废弃养殖场蹲守。经过几天几夜的蹲守,警方锁定了一个涉嫌非法交易野生猕猴的团伙,主要涉及6名成员,他们交易的猕猴来自阿坝州小金县。随着侦查推进,宋某友进入警方视线。他长期从阿坝收购野生猕猴,再运送到万源销售给赖某伟。
证据确凿后,警方在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的统一调度指挥下,联合达州、阿坝两地警方,在万源市一处废弃养殖场将赖某伟、宋某友等9人当场抓获。现场查获79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及其他多种野生动物活体和死体,共计18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