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了一篇文章,详细剖析了原大竹鸿竹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谢隽峰的案件。
谢隽峰,1984年5月出生,2008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大竹润竹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大竹鸿竹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9月,他接受达州市大竹县监委监察调查;同年10月,接受达州市大竹县纪委纪律审查。2023年1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
2008年8月,24岁的谢隽峰入职大竹县石子职业中学,从基层教师一路升迁至县长热线办公室主任。2020年2月,不满36岁的谢隽峰成为大竹云海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然而,在这一路看似风光的背后,隐藏着一段黑暗的过往。
2000年9月,16岁的谢隽峰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但他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在报考教师岗位、申请入党以及后续干部提拔过程中,刻意隐瞒犯罪经历,提交造假档案欺骗组织。由于早期个人信息未联网共享,他在不符合录用和入党条件的情况下,仍被录用为公职人员并成为中共党员。
2021年,谢隽峰调任大竹润竹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随着职位的攀升,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面对阿谀奉承和蛊惑人心的话语,他的心态逐渐从心存侥幸变成心安理得,认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都是通过自身努力得到的,组织的信任和培养也是理所应当。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下,他放松了思想政治学习和对身边人的警惕,认为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出不出事全靠运气。
谢隽峰开始利用手中权力,在工程项目款结算等方面为相关人员提供便利,谋求巨额利益。2022年,当大竹县某碎石厂负责人程某为感谢他在支付购买废料货款等方面的关照,分两次送来83.5万元现金时,他对金钱的渴望已无法抑制。最终,他只能在自己亲手铸就的囚笼中,独自品尝隐瞒与贪欲带来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