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央行北京市分行开出开年以来首张罚单,北京农商行因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等10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没共计902.27万元。
除此之外,时任北京农商行副行长及多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共计7人被罚,处罚金额4.93万元-18.5万元不等,其中3人被警告处分。
北京农商银行回应处罚时表示,诚恳接受处罚与监督,针对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研究,通过修订制度文件、完善业务处理流程、优化系统功能、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业务培训等措施,对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治,现已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
10项违规被罚902万元
央行北京市分行对北京农商行的监管处罚显示,共涉及十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央行北京市分行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1月10日,其对北京农商行予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902.27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北京农商行副行长及多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共计7人被罚。
其中4人被处以罚款:时任北京农商行银行卡部副总经理马某林,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18.5万元的罚款;时任北京农商行银行卡部副总经理董某霞因同样原因,被处以7.5万元的罚款;时任北京农商行个人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吴某民也因相同原因,被处以7.7万元罚款;时任北京农商行副行长李某旭,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处以4.9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