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北京市消防安全提供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条例明确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并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元。此外,条例还细化了火灾预防措施,如对边营业边施工、重点场所火灾防范措施等进行了规定。
条例强调构建社会化消防责任体系,将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主体从公安机关变更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主体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变更为消防监管部门。同时,要求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承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应建立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控制室24小时有人值守,每班不少于两人。个人也需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安全使用火源和电器设备。鼓励居民家中配备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产品。
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条例规定不得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也不得带入电梯轿厢。若不改正,单位可能面临2000至1万元罚款,个人则可能被罚500至1000元。为方便市民生活,条例要求住宅区、单位工作生活区按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物业服务企业需加强日常巡查,制止违规行为。快递、外卖等频繁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企业也被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对于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条例进一步细化了防火措施。例如,高层建筑需定期测试消防设施,大型商业综合体要定期检查消防系统。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须24小时监控重点区域,并为行动不便的人提供辅助疏散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和村民经营性自建房需设置至少两个相对独立的逃生通道。村民自建住宅集中出租时,应设置不少于两部疏散楼梯或两个安全出口。
条例还新增了施工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动火方案并办理内部审批手续。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禁止施工动火,特殊情况需采取严格看护和应急措施。此外,对易引发火灾的建筑材料实行禁限目录管理。
为了提高监管效率,条例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减少重复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应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北京市还将加强智慧消防城市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提升消防工作的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