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与李女士在江西南昌县结婚不久后,发现妻子患有先天性双子宫加单侧肾缺失。罗先生怀疑妻子故意隐瞒病情,并且对方不愿继续共同生活,因此选择离婚。考虑到因结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并欠有外债,罗先生希望追回部分彩礼及黄金钻戒。一审法院判决李女士应返还部分彩礼4万元和钻戒一枚,但罗先生对此不满,提起上诉。

罗先生表示,两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婚前未同居。2023年10月,他与李女士举行婚礼并同居,给付了女方26.8万元彩礼及黄金钻戒。婚后不久,他发现李女士身体有问题,随后在当地妇幼保健院检查出其为先天性双子宫和单侧肾缺失。罗先生带李女士治疗,但治疗一段时间后,李女士不太愿意配合,也不愿继续共同生活。罗先生称,婚检时并未做相关检查,女方也未提及病情。婚后,李女士只是通过喝中药治疗,喝了两个疗程仍没有效果。回忆共同生活时,李女士曾提过不想要小孩,但罗先生当时并未在意。
之后,罗先生及其家人前往女方家中,希望李女士继续共同生活,但女方父母态度坚决。最终,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罗先生一直未向对方提彩礼返还一事,直至起诉。他表示,结婚加治疗费用大约花费了五十万左右,几乎掏空了家里的积蓄,其中有部分是父母找亲戚借的钱。这件事对他和家庭产生了影响,左邻右舍会议论,目前他的经济条件不允许再婚。
罗先生的诉求是返还彩礼和黄金首饰等。一审法院判决李女士返还部分彩礼4万元和钻戒一枚,二审中罗先生要求返还50%-60%。目前,二审结果尚未出来。罗先生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尽到了丈夫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