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骑车女子在小区内撞倒了一名5岁男童后试图离开,但被孩子奶奶和邻居们拦下。随后,网格员、交警和民警赶到现场,根据法律法规综合判断,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最终,肇事女子陪同孩子及其家人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月6日下午6时,在天朗美域小区三期2号楼附近,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不慎撞倒了正在跑动的5岁男童。事故发生后,女子见孩子似乎问题不大,便准备驾车离开,但被附近居民及时拦下,并通知了孩子的奶奶。老人随即联系社区求助,社区网格员郭志琴迅速赶到现场。涉事女子坚称是孩子乱跑撞上车,拒绝承担责任。郭志琴当即拨打了110和122,交警和民警随后赶到,并协调物业调取监控查看经过。监控画面显示,男童在楼前空地上奔跑时,女子因观察不足与其发生碰撞。面对证据,女子表示委屈,称孩子突然窜出,她来不及反应。
交警、民警与网格员对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民法典》做出责任划分。在这起事故中,女子驾驶电动车存在车速快、观察不周、未及时避让等过错,导致男孩受伤,应当担责。同时,孩子的监护人因监护不力也有过错,因此综合判断确定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肇事女子最终表示理解并配合,随后与孩子奶奶一同带男童前往附近医院检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