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杨徐邱家属透露,云南大理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再审上诉一案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再审一审判决。
此前报道显示,去年9月4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再审的杨徐邱案进行再审一审宣判,认定入狱服刑27年的杨徐邱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但维持了其强奸罪罪名。杨徐邱不服该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6天前,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再审上诉一案在大理州中院开庭审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指出,再审一审判决认为指控杨徐邱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存在矛盾和疑点,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未达到明确、充分的证明标准,因此不能认定杨徐邱实施故意杀人犯罪。再审一审判决认定杨徐邱强奸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杨徐邱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与在案证据不符,不予采纳。杨徐邱违背妇女意志,两次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金某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再审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检察机关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再审一审判决的意见被采纳。
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驳回上诉人杨徐邱上诉,维持云南省大理州中院(2020)云29刑再2号刑事判决。
该案开庭当日,杨徐邱的儿子、亲友辩护人邱云波表示,父亲年龄已较大,只希望案件尽快告一段落,让父亲早日拿到应有的国家赔偿。28日晚间,杨徐邱表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绝不认,将继续申诉。
大理中院1994年作出的原一审判决认定,1993年3月25日晚8时许,杨徐邱持匕首窜至同村妇女李某某家,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拒后,持匕首连刺数刀,并用钢锄猛击李某某头部致其死亡。此外,1986年9月间,杨徐邱两次对金某某实施强奸。1994年4月28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徐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6月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杨徐邱死缓。
2017年12月19日,正在云南安宁监狱服刑的杨徐邱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指令云南省高院对本案进行再审。2020年6月1日,云南省高院再次将此案发回大理州中院重审。从罪犯再次变成被告人,杨徐邱被释放并改为监视居住。2024年8月29日,大理州中院不公开开庭重审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同年9月4日,再审宣判未认定故意杀人,以强奸罪判刑十年。杨徐邱不服,提出上诉。2025年4月22日,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再审上诉一案在大理州中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