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公告网5月6日发布的公告,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原告白敬亭与被告方某之间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作出了判决。公告指出,被告通过哔哩哔哩弹幕网账号发布了侮辱及不实言论,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言论的真实性,导致公众对原告的品行产生负面评价,损害了原告的社会声誉。此外,被告在视频中使用技术手段编辑原告肖像,将其丑化为小丑形象,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
法院判决被告方某删除其在哔哩哔哩弹幕网账号上发布的全部涉案侵权内容,并置顶公开赔礼道歉声明至少72小时。同时,被告需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5000元及律师费5000元。然而,在判决生效后,方某并未履行致歉义务,白敬亭申请强制执行,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进行了公告。目前,方某的B站账号自2024年7月起已停更,首页未见道歉内容,相关侵权视频也已被删除。
此前,白敬亭方委托律师起诉了两名“春山学”博主方某和李某,法院判定两人均构成名誉侵权,要求他们分别向白敬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白敬亭的律师团队表示将密切跟进并确保判决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