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6名个人6个集体获表彰 自强与助残模范!5月16日,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大会表彰了200名“全国自强模范”、200个“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60名“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内蒙古有5人获评“全国自强模范”,包括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二级警长、内蒙古创奇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青山残疾人综合辅助性服务中心理事长、阿巴嘎旗塔奔额尔登民族手工艺工作室创办人额尔登巴特尔以及内蒙古红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包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九三学社赤峰市委员会、突泉县残联、库伦旗残联和乌审旗残联被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阿拉善盟残联理事长银花则被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每五年举办一次,是我国给予残疾人事业战线突出贡献者及集体的最高褒奖。内蒙古6名个人6个集体获表彰 自强与助残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