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敏在看守所被羁押四年多后,法院重审判决其无罪。然而他发现警方办案系统仍存有其“违法犯罪前科信息”,于是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59岁的李志敏是河北滦州人,因曾在征地拆迁中“额外”获得90万元被判敲诈勒索罪,重审宣判无罪后获国家赔偿。后来他因上访被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拘留10日,他起诉警方后,法院撤销了公安的相关处罚决定。

因“违法犯罪前科”一事,李志敏再次起诉滦州市公安局。2025年1月,滦州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判令滦州市公安局删除李志敏“犯敲诈勒索罪”信息。但李志敏认为一审并未认定警方行政行为违法,仍提出上诉。

4月24日,滦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知李志敏,警方已将其“违法犯罪前科信息”改为“案件关联信息”。但李志敏认为警方只是“修改”信息而非“删除”,因此并未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