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将提交本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修订草案适当调整了不执行拘留的规定,加大了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将依法执行拘留。
这条修订在公众和专家学者中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相比之下,此次修订有显著变化,体现了对违法未成年人既惩戒又教育的精神,契合公平正义理念,也合理保护未成年人。
近年来,未成年人霸凌、盗窃、滋事等违法犯罪数量上升趋势明显。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显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526人,较上一年度上升4.3%。这一数据虽然针对的是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但未构成犯罪或构成治安违法但未执行拘留的人数也不少。
现实生活中,受教育缺失、互联网信息鱼龙混杂等多种因素影响,加上未成年人是非判断能力较差,叛逆心较强,极易受到不良影响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由于有“不执行拘留”的护身符,一些未成年人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此无法采取具有震慑作用的惩戒措施,让这些“小霸王”愈发有恃无恐,甚至诱发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一刀切”地予以从宽处理,对一些难以矫治且罪错严重的未成年人来说,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就形同虚设。这不仅削弱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不利于引起家长对孩子罪错和教育的重视,不利于有效维护被害人权益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