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次日就领证后发现女方隐瞒病情!40岁的古月急于结婚,在8个媒人的介绍下,与38岁的司意见了一面后,次日便领证结婚。古月支付了10万元彩礼,其中8万元被媒人分走,女方仅得2万元。
领证6天后,古月发现司意患有二级精神残疾,这与媒人所说的“没有结过婚没有嫁过人,没什么缺陷”不符。他要求法院撤销婚姻并退还彩礼。司意则称,婆婆因抱孙心切强令她停药怀孕,男方嫌弃其有病,婚后9天便将其赶回娘家。
一审法院认为女方行为不属于故意隐瞒重大疾病,驳回了古月的诉求。但二审法院认为女方未履行婚前如实告知义务,撤销了两人的婚姻,并判令女方返还1万元,两名媒人返还4万元。其他媒人不在本案处理范围内,男方可另行处理。男方还需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
律师提醒,若疾病已治愈或知情后仍自愿结婚,则无法撤销婚姻。类似案件胜诉率低,主要是因为证据不足或错过一年的诉讼时效。建议结婚双方在婚前进行充分了解,要求对方出示体检报告,与其亲友沟通探听健康状况,并通过书面协议确认重要承诺。如果婚后发现问题,应立即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