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于7月9日凌晨发布情况通报,针对媒体报道的“我市民警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一事进行了说明。
2025年3月31日4时49分,在雁塔区某路段,罗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姬某(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干部,非民警)停放于路边的小型普通客车左后部发生碰撞,导致罗某某受伤。尽管医院全力抢救,罗某某仍不幸去世。
接报警后,交管雁塔大队进行了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5月30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罗某某夜间驾驶机动车时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姬某在道路上违法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事故认定书已送达罗某某家属和姬某,并将事故情况通报姬某所在单位。
罗某某家属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并于6月9日向支队提交复核申请。6月30日,支队经复核认为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适用法律错误,责令雁塔大队重新调查并认定。
目前,支队已安排事故大队和法宣大队介入调查认定工作,并承诺尽快依法依规作出结论,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