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针对兰山区一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一事展开提级调查。该事件中,饭店经营者因拍摄“蛤蟆汤”菜品视频被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并收到了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引发广泛质疑。
据此前报道,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5月12日决定不再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了当事人。经临沂市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现,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证据不足和程序不当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仅凭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这些问题,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撤销了该行政执法行为,并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继续调查此事件,并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被要求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