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和她的爱人一直在痛苦中等待,他们希望法律能从严、从重、从快判决,还一家三口一个公道。一年多前,景德镇的一个夜晚,胡女士的儿子胡某、儿媳王某某和仅出生358天的孙子胡某某在步行过街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轿车撞倒,三人不幸离世。
2024年10月2日晚6点42分左右,一辆白色轿车沿昌江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珠山区人民法院门口路段时,以超过120公里/小时的速度撞上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胡女士未满周岁的孙子当场死亡,儿媳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儿子送医院后也未能挽回生命。事故发生时,胡女士和爱人在家中等待儿子一家回来吃饭,却迟迟不见踪影。直到晚上9点多,他们在交警部门得知了噩耗。
2025年4月15日,该案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肇事者廖某宇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廖某宇当庭只承认交通肇事罪。法庭择期宣判。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据胡女士了解,廖某宇与同车人孙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随后加速行驶导致悲剧发生。事故发生后,廖某宇下车先查看车辆受损情况,对伤者的冷漠态度令胡女士感到愤怒。
儿子、儿媳和孙子的离世给胡女士和她的爱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两人被诊断为重度抑郁和创伤后应激障碍,每天只能睡一两个小时,经常性耳鸣。儿媳的爷爷也在得知孙女去世的消息后不久去世,这场事故几乎摧毁了四代人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