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共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具体来说,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共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具体来说,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