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被员工偷倒闭案二审将开庭 合伙人纠纷再起波澜!内蒙古锡林郭勒市的赵女士曾经营一家超市,但在2021年下半年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她偶然查看监控时发现,超市全部16名员工及他们的亲属、供货商等共13人有偷窃行为。法院审理后,已有8名员工因盗窃罪获刑,多数为缓刑。

赵女士称,2021年上半年因家庭原因与曹某某合伙经营超市,主要由曹某某负责日常运营。偷窃事件发生后,赵女士将曹某某诉至法院。该案二审于11月18日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一审中,赵女士要求曹某某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双方无法提供完整的合伙期间相关资料,导致审计机构无法进行清算,法院驳回了赵女士的诉求。赵女士继续上诉,并在收到二审开庭通知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时,注意到一名审判员叫“张静”,这与一审民事裁定书中的一名审判员同名。赵女士正在申请核实两个“张静”是否为同一人,如果是,则请求该审判员回避。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会核实具体情况,如果确实是同一个人,会更换审判人员。赵女士反馈,法院已答应更换审理法官,但具体更换情况尚不清楚。
知名律师付建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五条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如果一审法官参与二审,将导致合议庭组成不合法,违反审判程序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属于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事由。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将受到相应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