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风波:当银行盘问遇上法律底线

那天下午,在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的柜台前,一场关于4万元取款的寻常业务演变成公民权利与银行规则的正面交锋。周筱赟律师怎么也没想到,取自己的钱给朋友包结婚红包,竟会遭遇连环盘问:钱要用来买什么?上月转账是谁汇的?能否联系家人核实身份?

“我是来取款的,不是来接受审讯的。”

这句话道破了问题的本质。2025年8月生效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办法》明确规定,5万元以下现金存取免于说明用途。然而基层银行仍在执行自行加码的“土政策”——1万元以上就要审查。更令人诧异的是,当客户依法拒绝过度披露隐私时,银行的回应竟是直接报案。

从法律视角看,这场冲突涉及三个核心问题。信息收集的合法性边界,《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收集个人信息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限制在最小范围”。盘问资金具体用途已超出必要限度——无论是买家电还是送红包,都不影响交易本身的性质。无罪推定原则的适用,银行将每位储户预设为潜在犯罪嫌疑人,要求自证清白,这与“未经依法审判,不得确定有罪”的基本法理相悖。规则冲突的解决机制,当银行内部规定与国家法律冲突时,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