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成都女子家门口被害案”进行一审开庭。被害女子王某某的母亲王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将在庭审期间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作证完毕后会退出法庭,并不能全程参与庭审。
今年5月27日,在庭前会议开始前,王女士收到了被告人梁某某父母手写的一封致歉信。此次开庭前,王女士向媒体展示了信的部分内容。信中写道:“你们的女儿失去了生命,我们的女儿失去了自由,我们都处在难以接受的痛苦中。这起突发的悲剧让两个素不相识的女孩,一个永远失去了生命,一个被关押失去了自由,对我们两个家庭都带来了深深的痛苦和极大的影响。无论孰对孰错,悲剧已经发生,我们身为父母,完全能体会到你的痛苦。因为我们的女儿这些年精神一直不正常,因此,我们两位老人代表她本人,也代表我们自己,向你和你女儿道歉,请求你的谅解。同时我们也愿意尽最大能力积极补偿。”
对于这封致歉信,王女士表示不会接受他们的道歉,认为他们是在为凶手开脱。针对一些网友质疑受害人因高调炫耀而招致杀身之祸的说法,王女士回应称,她们一家在事发小区居住时间不长,且与凶手一家没有交集。她强调家人一向低调,甚至在女儿保送北外时都没有大肆宣扬。最近整理女儿遗物时,她发现女儿在大学期间曾参加公益组织教小朋友画画,这件事女儿从未提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