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中国自2024年12月1日在全国推广水资源费改税。这一政策实施一年来,归属于地方政府的水资源税收入显著增长,增加了地方自主财力。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新扩围的21个省份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到9.4万户,较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增长26.9%;水资源税收入为189.6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18.5%。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7%,其中资源税收入同比下降0.4%。与之对比,水资源税收入出现明显增长。此前,中国对水资源收费,但管理体制较为混乱,缺乏有力征管,未能充分发挥水资源节约作用。因此,2016年7月开始,河北、北京等10个省份陆续试点水资源费改税,效果良好。2024年12月起,剩余的广东、江苏等21个省份也试点水资源费改税,至此水资源税推广至全国。
财政部明确将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给地方,通过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更好发挥地方积极性。国家统一明确各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标准,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份确定。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水资源税改革后,采取“差异化课税”的调节方式,形成了“超耗多缴税、节水享优惠”的机制,税收调节效果进一步显现。一方面,地下水和特种取用水量明显下降。2025年前三季度,新试点地区地下水计税取水量38.4亿吨,较2024年同期下降了13%;特种取用水量为2832万吨,较2024年同期下降49.7%,较好发挥了水资源税对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企业节水意识和节水改造积极性增强。例如,全国有369户企业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符合享受水资源税优惠政策条件,共减征税款439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