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周先生帮妻子林女士整理银行卡时,发现她在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向某语音聊天平台累计转账近58万元。这笔钱不仅掏空家底,还让家里背上了几十万元外债。全家仅靠周先生一人工作维持生计。林女士事后坦白,她下载该语音聊天平台后,被主播私下添加微信,反复劝说诱导,多次充值购买金币并兑换虚拟礼物用于打赏。周先生气愤之下将平台告上法庭,主张这些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擅自处置,且平台主播存在诱导消费行为,要求全额退款。

平台则反驳称,林女士注册时已点击同意平台弹窗的服务协议,其中明确约定充值后不予退还;此外,她在半年内累计充值141次,打赏3568次,涉及106名主播,单次金额从几毛到几千元不等,这种小额、多次的消费模式符合日常娱乐消费特征。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女士与平台之间的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充值打赏行为属于支付对价以获取平台服务的消费性质,构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同时,相关款项多为林女士通过个人信用贷款所得,难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驳回了周先生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