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消息显示,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危险驾驶案件23.6万人,同比下降22.1%;提起公诉21.1万人,同比下降17.2%,连续两年下降。尽管如此,危险驾驶罪仍是检察机关受理最多的犯罪类型,占所有刑事案件的14.4%。
2023年底,“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此后醉驾犯罪案件持续减少,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部分群众对醉驾的危害认识不足,重大恶性事故仍时有发生。饮酒后控制能力减弱,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些人高估自己酒后驾驶的能力,认为“酒驾是小事”“不被查就没事”。实际上,醉酒驾驶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最高刑期为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罚为死刑),面临更重的刑罚。例如,杜某某夜间醉酒驾车,多次碰撞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8人死亡、4人受伤,最终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有些群众对醉驾新规理解不到位,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新规采用“醉酒程度+其他情节”确定入罪和处罚标准。一些人错误地认为酒后短距离挪车或交接车辆不构成犯罪,但若存在从重情节如造成事故等,依然构成犯罪。即使没有从重情节,一旦被查处也会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有的人在被查处时选择逃避、阻碍检查或找人顶包、贿买执法人员,因从重情节而入罪,甚至可能构成妨害公务或袭警等犯罪。例如,高某凌晨酒后驾车,被交警拦下检测酒精含量时逃跑,最终被抓获,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且曾因酒驾受过行政处罚。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法院酌情从重处理,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最高检表示,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首位,持续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监督,推动新规落地落实。提醒广大群众,无论何种情形下的酒驾醉驾都将面临法律后果,轻则罚款、拘留、吊销驾照,重则入罪、判刑,甚至严判重罚。要认真学习醉驾新规,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共同营造拒绝酒驾醉驾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