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的姜女士反映,她家养在笼子里的宠物狗被小区两个小男孩用点燃的烟花烧死。姜女士住在东海县中央花园小区,家里有一只养了7年的萨摩耶犬,平时就住在小区内一个笼子里。两名男孩将点燃的烟花伸进狗笼,导致笼子起火,最终狗狗被活活烧死。当地街道办和派出所表示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这段视频在网上引发广泛愤慨。萨摩耶性情温顺可爱,被称为狗狗界的“微笑天使”。视频中,小狗凄厉的惨叫和被烈火吞噬的画面强烈冲击着人们的心灵,令人痛心又恐惧。

两名男孩的行为看似天真却极其残酷。他们在居民区公共场所两次将点燃的烟花投入狗笼,全然不顾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直至火势失控才惊慌失措。这让人不禁质疑家长为何放任孩子肆意玩火,最基本的安全教育去哪儿了?如果火势蔓延至周边住户,后果不堪设想。家长对监护责任的疏忽比孩子的顽劣更可怕。
从法律角度看,悲剧的发生有多重因素和责任。两名男孩故意将点燃的烟花投入狗笼,直接导致火灾和宠物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至于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考虑当事人的年龄、主观故意及具体后果。目前看来,火势未蔓延且被及时控制,大概率不构成犯罪。
据法律规定,两名男孩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即赔偿狗主人的损失,包括狗狗的购买、饲养成本等相关费用,以及亲密宠物死亡造成的精神损害。姜女士表示,未接受男孩家长提出的6000元赔偿,希望对方能在业主群内公开道歉。这一要求合情合理。陪伴多年的宠物不仅是财物,很多时候已被当成“家人”,承载着深厚情感。民法典规定,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公开道歉不仅是形式上的认错,更是对自身责任缺失的反思,也是修复邻里关系的重要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