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主任收贿64万获刑25个月 破坏校园公平环境!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了15名人士,指控他们通过贪污的方式安排多名学童优先插队入读一所国际幼儿园的幼儿班,涉及贿款超过100万港元。

该校时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承认向部分学生家长收贿共64万港元,于4月20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入狱25个月。涉案的13名家长及一名中间人也因行贿罪成并被判刑。

林珍妮今年56岁,时任英基国际幼儿园(乌溪沙)行政主任,她承认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五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暂委法官陈慧敏在判刑时斥责林珍妮是案中主脑,罪责最重。陈慧敏认为,林珍妮利用家长渴求子女获得优质教育的心态有预谋地持续犯案,不仅违反诚信,还破坏学校声誉和校园公平环境,侵害社会廉洁基石。法庭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考虑到林珍妮认罪并协助控方出庭指证其他被告,最终获减刑至25个月,并须于三年内向其时任雇主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归还涉案贿款64万港元。
同案另外14名被告,即13名家长及一名中间人,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多项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囚8至14个月。案件涉及2019至2022三个学年英基乌溪沙幼儿园的幼儿班入学申请。相关申请由林珍妮处理。案情透露,涉案多名学童通过幼儿班入学面试后被列入收生轮候名单中的较后位置。林珍妮在处理相关家长的查询时表示可为其子女安排学位,但需先支付贿款。林珍妮从九名家长处收取贿款2万港元至10万港元不等,合共64万港元,以协助他们的子女获取学位。廉政公署调查发现,林珍妮收取贿款后,有关学童获优先插队入读该幼儿园。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在廉政公署调查期间提供了全面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