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应采用食品专用容器,并在显著位置标识“食用油专用”或“食品专用”。容器内外均需保持干净卫生,且非食品运输容器不得用于运输食用植物油。一次性使用的集装箱液袋不应重复使用。此外,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渗漏、不泄漏,防止食用植物油受到污染,并便于装卸及运输。根据国家标准,还需对食用植物油的装油、运输、卸油等环节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有效,以满足质量追溯要求,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该规定共有19条,明确了中介机构执业规范、收费原则以及监管措施等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旨在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规范公司登记管理,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针对“调整认缴出资期限”、“职业闭店人”、“公司注销难”及虚假登记等问题,《实施办法》细化了中介机构代理他人、以自己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虚假登记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和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该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明确审查职责,加强审查协同,严格审查异地商会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并对成立必要性和运作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同时,明确了工商联作为异地商会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加强对异地商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推动信息共享,促进异地商会自主运行、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