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一名涉案人通过向外卖中投放异物并向商家索赔的方式非法获利。该涉案人在多个线上外卖平台购买食品后,在食物中投放异物,并拍照反馈给平台和商家,以不赔偿就投诉为威胁手段,先后向四家餐饮店铺索要共计人民币3169元。
法院审理认为,该涉案人相某漫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的评价和投诉对商家的口碑及后续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合理的差评和正当投诉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家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投诉维权渠道,通过伪造食品安全问题等手段,以投诉或举报相要挟向经营者勒索钱财。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经营者的财产利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对此类恶意“索赔”行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打击,旨在遏制恶意差评的蔓延,避免误导消费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