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旬老人犯强奸罪获刑看守所拒绝收押。2025年2月16日,湖南邵阳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公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公示显示,罪犯周某某因犯强奸罪于2024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由于周某某现年93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拒绝收押,并建议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次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实了此公示的真实性,并表示已与邵阳县司法局对接,将对周某某进行社区矫正。这一案件不仅触动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引发了社会对于老年人犯罪、刑事责任与人文关怀之间平衡的深刻思考。
周某某在2024年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经过侦查、起诉和审判,最终被法院认定有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然而,在判决执行阶段,看守所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周某某的案件无疑是对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一次考验。法律必须维护其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也要体现人文关怀,尤其是对于高龄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
本案中,看守所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并建议法院暂予监外执行,体现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灵活性和人文关怀。如果强行收押周某某,可能对其健康造成进一步损害,甚至引发人道主义危机。而暂予监外执行可以在保证法律严肃性的同时,给予周某某必要的人文关怀。社区矫正是一种更为合适的选择,它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协助下,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