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C假借游戏猥亵女孩获刑1年半 实景游戏边界需警惕!近年来,随着“密室逃脱”和“剧本杀”的流行,实景角色扮演游戏逐渐成为年轻人社交娱乐的新选择。这类游戏的特点是玩家需要通过与NPC或其他玩家互动来推动剧情发展。然而,当互动超出正常范围时,其性质就可能从游戏转变为骚扰甚至犯罪行为。
2024年6月29日,两名未成年女孩邵某某和班某某相约去一家鬼屋游玩。在游戏过程中,鬼屋NPC王某利用单独相处的机会,假借游戏名义将她们诱骗至无人处进行猥亵。面对受害者的拒绝和反抗,王某使用暴力手段压制她们,并强行亲吻及触摸隐私部位。
受害者报警后,王某被逮捕并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以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王某未提出上诉。
“猥亵”是指行为人为满足性欲或寻求性刺激,违反被害人的自由意志实施的侵犯他人羞耻心和性自主决定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行为分为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两种情况。成立强制猥亵罪的必要条件是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使被害人难以反抗的方法。在本案中,王某的暴力行为达到了使被害人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侵害了被害人的性自主决定权和性羞耻心,应依法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