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5日起,华亭嘉园小区不少业主因地下车库车位租金上涨而感到困扰。小区物业公司先是张贴通知,宣布地下二层及三层车位租金自5月1日起上涨,并称如果业主车位租赁协议仍在合同期内,自调整之日起,原合同自动作废。
北京晚报记者介入调查后,4月15日,物业公司发通知暂缓涨价。然而,5月10日,物业工作人员又表示“肯定得涨”,涨价计划于5月底或6月初重启。
近期除华亭嘉园小区外,还有多家小区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宣告车位租金上涨。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坚称的“单方定价权”是否有约束条件以及是否可以任意行使成为关注焦点。
多位业主反映,华亭嘉园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租金上涨问题让他们难以接受。小区位于健翔桥东南角,有6栋30余层塔楼。记者在小区南侧一栋塔楼的电梯内看到一份关于地下车位租赁费用调整及缴费的通知。通知称由于人工、能源、运营等各项成本提升,决定对小区地下车位租赁费进行调整,新价格为:地下二层租赁费将从原来的700元/月调整为1150元/月;地下三层租赁费将从原来的550元/月调整为950元/月。
对于此次涨价,许多业主表示反对,认为涨幅过高不合理。物业公司则认为,地下二层车位产权属小区开发商所有,地下三层属于人防车位,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均有权涨价。此外,物业公司同部分业主签订了《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该协议书第九条规定,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租金,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不接受,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立即收回车位。因此,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拥有“单方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