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公布了《2025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规定居民必须同时满足“身份条件”和“在澳条件”才能获得现金分享。这是该计划实施以来首次调整发放条件。“身份条件”指在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居民身份证。“在澳条件”则要求在2024年全年至少有183天身处澳门。符合条件的永久性居民每人将获发10000澳门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澳门元。
为了照顾特定群体,法规还规定了三类人士可以豁免计算在澳时间,包括2024年内未满22岁且父或母一方具备领取现金分享资格的人士等。此外,因就学、住院、养老等八类理由不在澳门的情况也将被视为身处澳门,相关时间可计入在澳时间,经计算后符合在澳183天的标准者同样可获发款项。
澳门的现金分享计划自2008年起实施,旨在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通胀压力,向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发放现金补助。此后每年发放金额和时间有所调整,但发放条件一直保持不变。今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要完善现金分享计划,节省下来的开支将用于增进民生福利和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如调升养老金、敬老金、残疾津贴、失业津贴数额,发放育儿津贴,对需要关顾的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精准帮扶。
澳门特区政府听取社会意见后,在维持原有金额及发放方式的基础上,完善了发放条件,使公帑使用更加精准,更符合计划初衷。例外性规定中包含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居住、读书、工作以及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内容,旨在配合特区政府推动澳门与横琴融合发展,鼓励澳门居民尤其是年轻人在大湾区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