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耒水流域铊浓度异常情况的污染源为郴州市苏仙区的一家水泥生产企业。该企业近日拆除旧生产线窑炉时,含铊灰尘被雨水冲刷后流入外环境水体,导致水质异常。湖南省及郴州、衡阳两地在生态环境部应急办指导下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现已管控污染源。
3月16日22时左右,湖南耒水郴州-耒阳跨市断面铊浓度达到0.13微克/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0.1微克/升。事件发生后,郴州市和耒阳市相继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对耒水全流域进行采样监测,并排查了100余家企业。3月17日确定污染源后,相关部门对该水泥企业厂区及其周边疑似污染源进行了全面监测。
郴州市重点开展污染源控制,组织将涉事企业废水转运至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采取防渗处理、修建应急池等措施,清除污染源头隐患。同时,郴州和衡阳两市在技术专家指导下,对受影响河段采取控源截流、投放除铊剂治理、强化水量调度等措施,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彭克俭表示,自3月16日以来,事发地下游各水厂出水铊浓度均稳定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以内,供水安全未受到影响。主要影响下游衡阳耒阳市多个自来水厂的取水。为保障供水安全,郴州市会同衡阳市成立联合应急监测小组,制定并优化监测方案,及时出具监测数据。耒阳市的自来水厂通过提质改造和深度处理,保障出水稳定达标。沿线各水厂已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
耒水河是湘江最大支流。彭克俭指出,经过当前的应急处置,耒水流域铊浓度已持续下降,沿线饮用水安全可控,且事发地距湘江超过100公里,结合当前水文条件及水利工程影响,不会对湘江水质造成影响。目前,处置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