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先生拿到判决书后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场持续近五年的纷争终于告一段落。2020年6月,毛先生从四川岳池县的一家装饰公司离职,但随即被公司通过仲裁索赔20万元,理由是他的突然离职导致公司一别墅装修项目中途解约,给公司造成损失。毛先生不服仲裁结果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其赔偿公司20万元损失,并因无钱执行被列入“限高”名单。事后,毛先生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办案人员在核查证据时发现相关证据存疑,移送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公司老板此前为索赔提供的相关证据系伪造。检察机关随后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今年3月24日,本案经四川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此前由毛先生赔偿公司20万元损失的判决。案涉公司老板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毛先生是四川岳池县人,1989年出生。2020年5月15日,他向就职的装饰公司口头提出辞职,同年6月正式离职。离职前,毛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每月固定工资3000元,每季度按财务利润的20%分红。毛先生称,他在公司成立前就已为张某工作,离职是因为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次月,他就被公司向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索赔,理由是他的突然离职导致公司的一个别墅装修项目中途解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根据公司与郑女士2020年8月5日签订的“装修合同解除协议”,甲方退还乙方装修款80万元,甲方在装修工程中所支付的材料款和人工工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文书显示,当时该别墅装修项目已产生费用53万元。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由毛先生赔偿公司20万元损失以及退还1.2万元预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