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辉同行股权变更!2月10日,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由董宇辉个人独资控股变更为由子三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尽管如此,经过股权穿透后,董宇辉仍间接持有与辉同行公司100%的股权。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表示,这种股权变更可以更有效地隔离董宇辉的个人风险。在以往的诉讼案例中,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完全隔离,可能会面临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
变更后的股权架构更符合资本市场的要求。未来若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股权融资或筹划上市,控股公司可作为股权池,避免直接稀释个人股权。此外,通过控股公司下设不同的业务子公司,便于分拆估值或独立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