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在一家足浴店花费近18万元购买了多个养生项目,包括“扶阳灸”、“补五脏”和“提气”等,并办理了信用卡贷款,每月需偿还1700元。然而,她的身体状况并未因此改善。2024年初,她要求停止消费并退款,但被新任老板以“不承担前任经济纠纷”为由拒绝,只同意退还接手后的9735元。
李女士的支付流水涉及多个收款主体,包括该足浴店、某健康管理公司、某保健服务部及店方员工个人账户。成都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发现该足浴店存在多任经营者,且转让合同主体与工商登记信息不符,初步认定存在“违法转店”规避责任的嫌疑。
2024年7月8日,成都市消委会将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并委托公益律师支持李女士提起诉讼,将包括店方及其现任经营者在内的多个主体共同列为被告。市场监管部门确认,收款方中的足浴店以及某健康管理公司有一定关系,该健康管理公司的法人正是足浴店的第一任经营者。
2025年1月7日,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尽管店铺转让程序合法,法院明确指出“现任经营者不能完全割裂与原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释法及多轮调解,现任经营者最终同意退还李女士63500元服务费,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此外,该足浴店内还存在未及时整改违规广告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成都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因转店、闭店或变更经营地址引发的消费纠纷近年来明显上升。这类投诉主要有两种情况:有些经营者在转让之前未依法告知消费者,接手经营者依据与转让经营者所签协议约定不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有些经营者在转让过程中,不同经营主体名称混淆,宣传时不作区分,但在应对消费者投诉时采取分离策略,致使消费者在后期维权时难度增大。
该负责人提醒经营者,应当将转店这一类关乎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消费者,并就未消费完的金额、未做完的项目同消费者协商好解决方案,而不是隐瞒转店信息。《转让协议》仅仅是经营者内部约定,没有对债权债务进行妥善处置,对消费者无效。既未清理债权债务也未如实告知消费者转让情况,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